在待表决的八项与收养程序有关的法案中,有五项是将儿童可被收养的最高年龄提高到18岁,提案来自于葡萄牙共产党(BE)、人民-动物-自然党(PAN)、自由和自由倡议党(IL)。
在这五个议案中,BE、PCP、PAN和IL议案被一致通过,目前正在宪法事务、权利、自由和保障委员会中进行专业讨论。
Livre法案除了解决年龄问题外,还主张将可收养者的最低年龄降至25岁,这些人可以在事实上的结合中生活,孩子从8岁起就可以同意收养等事项,社会党(PS)和自由倡议(IL)以赞成票通过,也已在委员会讨论。
PCP提出的第二项法案是关于恢复对处于危险中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接收措施和赋权计划,该法案建议18岁以上的青少年在有促进和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进入系统,如果他们要求离开但后来后悔的话,该法案几乎得到了所有政党的支持,只有Chega投了弃权票,该法案也被提交给宪法事务、权利、自由和保障委员会。
切加法案是唯一被否决的法案,社会党和自由倡议党投了反对票。该法案建议对《民法》、《收养程序法律框架》和《劳动法》进行修订,目的是通过快速的收养程序减少被收容儿童的数量。
此外,还对一项PAN决议草案进行了表决,该草案建议政府采取综合和迅速的政策来促进收养,该草案也获得了一致通过,并进入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