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行政机构在通过一揽子侵权决定的当天,即宣布对葡萄牙(以及其他六个国家,如比利时、保加利亚、希腊、西班牙、立陶宛和罗马尼亚)提起诉讼,因为葡萄牙在增值税(VAT)税率法律方面没有这样做。
该指令允许各国更广泛地使用降低的增值税税率,包括对基本产品(如食品、药品和医用产品)使用零税率,以及作为减损的特定税率,以确保整个欧盟的平等待遇。
由于葡萄牙和这六个国家没有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该指令完全转化为国内法,欧盟委 员会正在向它们发出正式通知函,要求它们在两个月内做出答复,完成转化并通知各自的国 家措施。
如果没有令人满意的答复,欧共体行政部门可决定提出合理意见,然后采取法律行动。
今天,布鲁塞尔还致函葡萄牙和其他七个国家(保加利亚、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塞浦路斯、立陶宛和罗马尼亚),原因是它们未能就小企业增值税特别制度的转换问题进行沟通,而这项工作本应在去年年底前完成。
这另一项法律允许小企业在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商品和服务,并减轻了它们缴纳增值税的义务,尤其是在另一个成员国成立的小公司。
葡萄牙和这七个国家还必须在两个月内就这一问题向欧盟委员会作出答复。
关于调整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公司或集团规模标准的指令尚未提交给布鲁塞尔,这导致今天宣布的针对葡萄牙的第三个程序。
该立法修改了根据通货膨胀率调整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公司或集团规模标准的会计指令,本应在 2024 年 12 月 24 日前在葡萄牙(以及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西班牙和马耳他等其他四个国家)的法律中获得通过。
由于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现在给出了两个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