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葡萄牙移民高级委员会《行政摘要》,在共和国议会和自治区立法议会选举中,持有《平等政治权利章程》(2000 年 4 月 22 日在塞古罗港签署的《葡萄牙共和国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友好、合作与协商条约》)的巴西公民可以投票。

换言之,在 3 月的立法选举中,只有居住在葡萄牙并拥有巴西国籍的外国人才能投票,他们都在上述法规的覆盖范围内。

然而,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市政(地方)选举,实际情况则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葡萄牙公民都可以投票(也包括具有平等政治权利地位的巴西公民,以及以下国家的公民:

- 欧盟成员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丹麦、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捷克共和国、罗马尼亚和瑞典);

- 英国,英国脱欧前居住;

- 在葡萄牙合法居住两年以上的巴西(无平等地位)和佛得角;

- 在葡萄牙合法居住三年以上的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岛屿、挪威、新西兰、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