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1 月份的一揽子违规事件中,共同体行政部门表示已对葡萄牙以及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希腊、克罗地亚、塞浦路斯、马耳他、奥地利、波兰、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提起诉讼。
这些国家因 "未能按照《能源和气候行动联盟管理条例》提交最新的最终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 "而被发送通知函。
各国应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其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
据布鲁塞尔称,这些计划 "是确保成员国确定具体路线图以实现欧盟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商定目标的重要工具"。
"这些计划也是欧盟委员会评估成员国在实现欧盟 2030 年气候和能源目标方面的集体情况的基础",该机构强调说。
然而,迄今为止,欧盟委员会只收到了 14 份最终计划,其中缺少来自这 13 个国家的计划。
由于没有 "履行义务",在布鲁塞尔采取新行动后,这 13 个成员国现在有两个月的时间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