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葡萄牙宪法法院称,颁布安乐死的文凭中强调了六条违宪规则。该司法实体在一份声明中指出,从所进行的评估来看,"几乎所有构成文凭的 [规则] 都未被宣布违宪"。

在被宣布为违宪的规则中,有一条据过渡委称违反了《宪法》,该条涉及医生与要求医疗协助死亡的病人之间做出的决定。因此,医生与病人就实施安乐死的方法达成一致,以及允许病人选择医疗协助死亡的程序,都是违宪的。此外,允许 "在知情和有意识的情况下 "实施安乐死。

此外,土耳其大国民议会还认为,允许在未经专科医生分析的情况下实施医学协助死亡的条款违宪,因此也违反了 "在某些条件下将协助死亡合法化 "的一般条款。

根据土耳其大国民议会的声明,在该条中,"医学协助死亡被认为是不可惩罚的,如果是由一个成年人本人决定的,其意愿是当前的、重申的、严肃的、自由的和明确的,处于极度痛苦的情况下,受到极端严重的明确伤害或患有严重的不治之症,并由卫生专业人员实施或帮助"。

法院认为,该条款还规定,如果医疗专业人员不想对患者实施医学协助死亡,则必须说明拒绝医疗行为的动机,这也是违宪的。

审判庭法官认为这些条款违宪的依据是《葡萄牙宪法》第 2 条,该条规定 "葡萄牙共和国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其基础是人民主权、民主表达和政治组织的多元化、尊重和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落实以及三权分立和相互依存"。会议还审议了《宪法》中关于 "人的生命不可侵犯 "的条款。

据过渡委主席若泽-若昂-阿朗特斯(José João Arantes)称,"鉴于《宪法》第24条第1款的参数被单独考虑",安乐死证书尚未被接受。若泽-若昂-阿朗特斯还说,安乐死的实施必须 "以严格和极端的要求加以控制,因为这是人们在极其脆弱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可逆转的决定",他重申了过渡委在议会批准的文凭中指出的违宪之处。

议会

葡萄牙自 1995 年以来一直在讨论安乐死问题,当时国家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首次就这一主题进行了辩论。

2012 年,就生前预嘱提出了五项不同的提案,生前预嘱可让人们自由决定如何进行医疗护理。生前预嘱可以让患者决定在患上致残性疾病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留下是否愿意继续接受某些治疗的意愿。这项措施获得批准后,关于医疗协助死亡的辩论开始更多地出现在共和国议会中。

2015 年,"有尊严的死亡权 "运动应运而生,该运动提交了一份宣言,并分享了一份请愿书,旨在将医学协助死亡非刑罪化。因此,在 2018 年,共和国议会中最左翼的政党(BE、PS、PAN 和 PEV)向议会提交的法案均被否决。

在接下来的 2021 年立法中,同样是这些党派和伊利诺伊州议会提交了五份不同的提案,这些提案虽然获得了批准,但却被共和国总统马塞洛-雷贝洛-德索萨否决,因为他认为这些条款 "规范密度不够"。

在马塞洛-雷贝洛-德索萨否决后,这些法案得到了改进,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获得批准,但由于 "仅严重疾病"、"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疾病 "和 "无法治愈且致命的疾病 "等概念存在矛盾,几天后又被否决。

2023 年,重新制定了这些概念,并增加了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由心理学家陪伴的可能性。同样,从提出安乐死申请到实施安乐死程序之间的时间间隔为两个月。

现在,根据最高司法委员会的最新意见,必须对文凭进行改进,以便在葡萄牙实现医疗协助死亡的非刑罪化。然而,由于选举临近,这项工作只能在下一届立法机构中恢复。